在库存的产品信息会计栏里有一个Inventory Valuation,它在会计里的意思是?
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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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ventory Valuation -
Stock Valuation Account在产品分类的设置里,每个分类的会计信息里有一个:Stock Valuation Account的东西,大家去看看给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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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ck Valuation Account (Incoming)在库位的设置里 会计信息:
Stock Valuation Account (Incoming)
Stock Valuation Account (Outgoing)
得到大鱼小鱼的指教暂时定为盘盈科目和盘亏科目。
希望大家也来研究下是啥意思?
在产品的入库科目和出库科目的注释里,如果用盘盈科目的话得转下弯,如果用字面上的库存核算科目,你可以作为编码看待,盘盈盘亏我觉得有点局限了他们的作用。 -
Packpack 这个单词看上去很简单,但为啥翻译出来的差别这么大。
主要是因为在sap以前就叫托盘的,你在库存管理那就看到这个中文,它的英文就是pack
这有个问题如果叫托盘那packing叫什么好?
但不要以为叫托盘就完全没道理,因为在大点的企业,仓库里是有托盘这实物,那就是垫板。因为要用叉车移动东西,有垫板非常方便,垫板就是一个木头货物台方便叉车铲起。
当然系统也有pallet,不过好像出现一次。
当然对销售和采购,叫包装和装箱容易理解很多。
这问题一定要联系packing来,因为系统有大量的packing
如:Customers Packings ,Packing list等。
还有可以翻译为:分拣、分拣单。它也是来源 一个国外著名的erp系统,也挺符合oe里的意思。
pack 包装
packing 分拣
packing list 分拣单 -
Delivery OrderDelivery Order 在系统里翻译,主要是因为习惯的问题,一般送货好像是企业自己负责运费等因为要送到签收才算完成。
而发货单只要有这个单就行,有没有送到都不知。
上面说的是字面的意思。
而实际上我这里叫送货单的比较多,而那些字面的意思,都不怎么理会,因为叫送货单,好像比较耳顺。 -
Validateapprove,confirm,validate, validate在系统里一旦点了默认是确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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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firmapprove,confirm,validate 在系统中这几个单词还是有点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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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rove对系统几个类似的单词,不过在系统里还是有分别的,咨询下大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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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术语EXW(ex works) 工厂交货
FCA(free carrier) 货交承运人
CPT(carriage paid to) 交指定承运人并支付运费
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交指定承运人并支付运费和保险
DAT(delivered at terminal) 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取代DEQ。用于说有运输方式。
DAP(delivered at place) 目的地交货,取代DAF、DES和DDU。用于所说有 运输方式。
DDP(delivered duty paid) 完税后交货
FAS(free alongside ship) 装运港船边交货
FOB(free on board) 装运港船上交货
CFR(cost and freight) 成本加运费
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
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 未完税交货
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 边境交货
DES (Delivered Ex Ship) 目标港船上交付
DEQ (Delivered Ex Quay) 目标港码头交货 -
贸易术语2011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EXW、FCA、CPT、CIP、DAT、DAP、DDP 国际贸易术语2010主要变化: 1. 术语分类的调整: 由原来的EFCD 四组分为适用于两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和水运 2、贸易术语的数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EXW、FCA、CPT、CIP、DAT、DAP、DDP
国际贸易术语2010主要变化:
1. 术语分类的调整:
由原来的EFCD 四组分为适用于两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和水运
2、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通则2010》的分类 新版本改变了《通则2000》将13个贸易术语分为EFCD四组的做法,而将11种术语分成了如下截然不同的两类:
第一组: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七种:EXW、FCA、CPT、CIP、DAT、DAP、DDP。
EXW(ex works) 工厂交货
FCA(free carrier) 货交承运人
CPT(carriage paid to) 运费付至目的地
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运费/保险费付至目的地
DAT(delivered at terminal) 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
DAP(delivered at place) 目的地交货
DDP(delivered duty paid) 完税后交货
第二组: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术语四种: FAS、FOB、CFR、CIF。
FAS(free alongside ship) 装运港船边交货
FOB(free on board) 装运港船上交货
CFR(cost and freight) 成本加运费
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3、删除INCOTERMS2000中四个D组贸易术语,即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 DES (Delivered Ex Ship)、 DEQ (Delivered Ex Quay),只保留了INCOTERMS2000D组中的DDP( Delivered Duty Paid )。
4、新增加两种D组贸易术语,即DAT ( Delivered At Terminal )与DAP(Delivered At Place )。
5、E组、F组、C组的贸易术语基本没有变化。
如何应用国际贸易术语2010通则 (文捷ex)
DAT(delivered at terminal) 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
类似于取代了的DEQ术语,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卸货后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术语所指目的地包括港口。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除进口费用外)。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或多式联运。
DAP(delivered at place) 目的地交货
类似于取代了的DAF、DES和DDU三个术语,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交货,只需做好卸货准备无需卸货即完成交货。术语所指的到达车辆包括船 舶,目的地包括港口。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除进口费用外)。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多式联运方式及海运。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2010, 缩写Incoterms 2010) 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对《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修订,2010年9月27日公布,于2011年1月1日实施。法|律教育网整 理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删去了《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4个术语: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边境交货、DES (Delivered Ex Ship) 目的港船上交货、DEQ (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未完税交货,新增了2个术语:DAT(delivered at terminal)在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DAP(delivered at place)在指定目的地交货。即用DAP取代了DAF、DES和DDU三个术语,DAT取代了DEQ,且扩展至适用于一切运输方式。
修订后的《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取消了“船舷”的概念,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后的一切风 险。在FAS,FOB,CFR和CIF等术语中加入了货物在运输期间被多次买卖(连环贸易)的责任义务的划分。考虑到对于一些大的区域贸易集团内部贸易的 特点,规定,Incoterms 2010不仅适用于国际销售合同,也适用于国内销售合同。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共有11种贸易术语,按照所适用的运输方式划分为两大类:
第一组: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七种:EXW、FCA、CPT、CIP、DAT、DAP、DDP。
EXW(ex works) 工厂交货
FCA(free carrier) 货交承运人
CPT(carriage paid to) 运费付至目的地
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运费/保险费付至目的地
DAT(delivered at terminal) 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
DAP(delivered at place) 目的地交货
DDP(delivered duty paid) 完税后交货
第二组: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术语四种: FAS、FOB、CFR、CIF。
FAS(free alongside ship) 装运港船边交货
FOB(free on board) 装运港船上交货
CFR(cost and freight) 成本加运费
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国际贸易术语是一种将商业惯例反映在货物销售合同中的价格术语,其描述了涉及货物从卖方到买方交付过程中的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主要责任、费用和风险。
2010 Incoterms 2010 in the income lessen over in the application, users should be explicit:
总结Incoterms 2010在销售合同中的应用,使用者应明确:
1 对其合同的而言,此通则并不是自动适用的,具有任意性。
对于合同各方当事人意欲任何一种2010通则中的国际贸易术语适用其合同的情形,其应当在合同中清楚具体地订明,通过诸如“所用术语,选择于2010通则”等语句。
2 此通则并不包含一整套的合同条款。
因此,比如,尽管通则中规定当何方当事人承担运费或作保险安排,什么时候卖方将货物交给买方以及各方当事人应承担何种费用,但是通则中并未涉及 到有关货物价格和所有权,或者违反合同约定的后果等内容。这些问题通常是通过合同中相关明示条款或者专门管辖合同的法律来解决。同样地,当事人应当清楚当 地强制性的法律较包括所选贸易术语在内的合同中的任何规定都具有优先权。
3 选择适当特定的术语。
所选术语需要适合于标的货物,运输方式,而且最重要的是要适合于各方当事人是否有意将更多的责任赋予到卖方或买方,比如安排运输或保险的责任。每种术语的指南中包含一些特别有用的关于何时作出这些选择的信息。然而,包含在指南中的信息并不构成所选术语的一部分。
4 只有各方当事人指定地点或港口,所选术语才形成有效的,而且指定的地点或港口越精确越奏效。
如以下的精确描述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FCA (38 Cours Albert 1er, Paris, France) Incoterms 2010”.(2010通则FCA术语,法国巴黎,38 Cours Albert 1er)
指定地点是交货点,即风险转移给买方的点;但是在C组术语中,指定地点指的是运费已付的地点。为了更好避免疑问和争议,指定地点或目的地可以进一步阐述为一个精确的点。
2000通则和2010通则的主要区别
1 一种新的术语——DPA
通则已经将13种不同的术语减为11种。这是由一种新的术语,DAP,地点交货,取代DAF,DES和DDU而实现的。所谓DAP术语,就像被 取代的那些术语,是“实质性交货”术语,在将货物运至目的地过程中涉及的到所有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此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因此也适用于各种 DAF,DES以及DDU以前被使用过的情形。
2 11种贸易术语的分类
2000通则中的13种术语按术语缩写首字母分成四组,即,E组(EXW),F组,C组以及F组。这种分类反映了卖方对于买方的责任程度。 FCA,或者适用国内贸易的EXW,利用交货的完成以及在尽可能早的时间把风险转移给买方从而赋予卖方最少的责任。相反地,D组术语,或者说“实质性交 货”术语,利用交货的完成以及在尽可能晚的时间把风险转移给买方从而赋予卖方最多的责任。这种分类仍然很重要,尤其是在当事人对2010通则中的中11种 贸易术语作出选择时。
然而,2010通则将这11种术语分成了截然不同的两类。
第一类包括那些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运输的六种术语。EXW,FCA,CPT,CIP,DAP和DDP术语这类。这些术语可以用于没有 海上运输的情形。但要谨记,这些术语能够用于船只作为运输的一部分的情形,只要卖方交货点,或者货物运至买方的地点,或者两者兼备,在船舷前面。
第二类,实际上包含了比较传统的只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的5种术语。这类术语条件下,卖方交货点和货物运至买方的地点均是港口,所以“唯海运不可”就是这类术语标签。FAS,FOB,CFR,CIF和DEQ属于本类术语。
3 国内和国际贸易术语
贸易术语在传统上被运用于表明货物跨越国界传递的国际销售合同。然而,世界上一些地区的大型贸易集团,像东盟和欧洲单一市场的存在,使得原本实 际存在的边界通关手续变得不再那么有意义。因此,2010通则的编撰委员会认识到这些术语对国内和国际销售合同都是适用的;所以,2010通则在一些地方 作出明确说明,只有在适用的地方,才有义务遵守出口/进口所需的手续。
两方面的发展使国际商会确信在这个方向上作一个改动是适时的。首先,一个强有力的证据就是事实上很多交易者将通则普遍运用于纯粹的内贸合同。另一个原因就是在美国人们更愿意选择通则而不是统一商法典装运和交货条款运用于国内贸易。
4 使用指南
每一种2010通则中的术语在其条款前面都有一个使用指南。指南解释了每种术语的基本原理:何种情况应使用次术语;风险转移点是什么;费用在买卖是如何分配的。这些指南并不是术语正式规则的一部分:它们是用来帮助和引导使用者准确有效地为特定交易选择合适的术语。
5 电子通讯
通则的早期版本已经对需要的单据作出了规定,这些单据可被电子数据交换信息替代。不过现在2010通则赋予电子通讯方式完全等同的功效,只要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或者在使用地是惯例。在2010的生命期里,这一规定有利于新的电子程序的演变发展。法|律教育网整理
6 保险
2010通则是自全协会货物保险条款修改以来的第一个版本,这个最新版本在所修改内容中充分考虑了这些保险同款的变动。2010通则在涉及运输 和保险合同的A3/A4条款中罗列了有关保险责任的内容,原本它们属于内容比较泛化而且有着比较泛化标题“其他义务”的A10/B10款。在这方面,为了 阐明当事人的义务,对A3/A4款中涉及保险的内容作出修改。
7 有关安全的核准书及这种核准书要求的信息
如今对货物在转移过程中的安全关注度很高,因而要求检定货物不会因除其自身属性外的原因而造成对生命财产的威胁。因此,在各种术语的A2/B2和A10/B10条款内容中包含了取得或提供帮助取得安全核准的义务,比如货物保管链。
8 码头装卸费
按照“C”组术语,卖方必须负责将货物运输至约定目的地:表面上是卖方自负运输费用,但实际上是由买方负担,因为卖方早已把这部分费用包含在最 初的货物价格中。运输成本有时包括货物在港口内的装卸和移动费用,或者集装箱码头设施费用,而且承运人或者码头的运营方也可能向接受货物的买方收取这些费 用。譬如,在这些情况下,买方就要注意避免为一次服务付两次费,一次包含在货物价格中付给卖方,一次单独付给承运人或码头的运营方。2010通则在相关术 语的A6/B6条款中对这种费用的分配作出了详细规定,旨在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
9 连串销售
在商品的销售中,有一种和直接销售相对的销售方式,货物在沿着销售链运转的过程中频繁地被销售好几次。在这种情况下,在一连串销售中间的销售商 并不将货物“装船”,因为它们已经由处于这一销售串中的起点销售商装船。因此,连串销售的中间销售商对其买方应承担的义务不是将货物装船,而是“设法获 取”已装船货物。着眼于贸易术语在这种销售中的应用,2010通则的相关术语中同时规定了“设法获取已装船货物”和将货物装船的义务。
术语的使用解释
2000通则中,按照镜像原则,A条款下反映的是卖方的义务,相应地,B条款下反映的是买方的义务。但是由于一些短语的使用贯穿整个文件,2010通则打算在其正文中对以下被列出来的词语不再作解释,以以下注解为准。
承运人:就2010通则而言,承运人是指签署运输合同的一方。
出口清关:遵照各种规定办理出口手续,并支付各种税费。法|律教育网整理
交货:这个概念在贸易法律和惯例中有着多重含义,但是2010通则中用其来表示货物缺损的风险从卖方转移到买方的点。
电子数据:由一种或两种以上的和相应纸质文件功效等同的电子讯息组成的的一系列信息。
‘包装’和‘存放’:这些短语被用于不同的目的:
1. 遵照合同中所有的要求的货物包装。
2. 使货物适合运输的包装。
3. 已包装好的商品转载进货柜或其他运输工具。。
在2010通则中,包装的含义包括以上第一种和第二种。2010通则没有涉及到货物在货柜中的装载义务由谁承担,所以,相关当事人应在合同中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
源码分析课后思考之 - 关于库存量的计算库存量计算的源码分析 [检测到链接无效,已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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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文档1.就是说出送货单和收货单,但没发票,还要知道他们去了那?
2.不知道你说什么意思,同一字段不同的读写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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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开始OpenERP进销存源码分析活动俺喜欢的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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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模块的讨论joshua说的是。
不过我的另一个意思是在收到供应商的发票时,还要确认仓库是否已全收,才准备付款,要是只部分收货,系统现在是可以部分支付的。
如果和业务伙伴是月结这类的,不知大家有什么好的办法? -
采购模块的讨论openerp
整个采购的流程
[attach=2]
系统处理采购的简单流程
[attach=1]
1. 在这里面我们可以看到系统是这样处理的当用户按“供应商通过”时系统会自动产生分拣单草稿。
2. 在采购单的送货&发票的标签中:
2.1 开票方式默认“是来自订单”,那在按“供应商通过”按钮时,系统会自动产生该订单的发票。
2.2 如果选“来自分拣单”,系统是不会自动创建发票草稿的,除非在分拣单界面点击“创建发票”向导来创建发票。
2.3 如果是“手动”那在分拣单界面下想通过点击“创建发票”向导来创建发票也不可能。
[color=red](系统设定的“来自订单”根本不合理,发票应该建立在仓库操作的基础上,如果连仓都没进,就已经有发票草稿说不过去。所以建议删去“来自订单”的选项,默认为“来自分拣单”)[/color]
[color=red](早上和Mr水交流了一下,发现oe用程序员的角度看问题,如:在采购订单界面里出现“分拣单”向导,实际是不允许的,因为每个角色都应有权限。采购\仓管就算是同一个人,也应分开操作。)[/color]
3. 在库存管理---可跟踪批次---底层---分拣单,界面里的“拆分调拨明细”操作和没一次全部审核完的区别在于:
3.1 拆分调拨明细是按你要求去细分明细,所以输入0,系统是没反应的。拆分是把内容再细分一次,但还是原来的分拣单。
3.2 没一次审核完,系统是把没审核的部分生成一张新的分拣单,没一次审核完相当把一张分拣单分为几张分拣单。
4. 而一般的仓库操作是在库存管理---进仓单,界面里是没有“拆分调拨明细”操作,但多了“未接收的产品”操作,在操作中增加弹出来的窗口里有,同一供应商还没接收的所有产品,其作用就是合并分拣单,而“接收产品”就是上面说的,没一次审核完操作,相当于拆分拣单。
[color=red](在进仓单右侧栏的“创建发票”向导这也应删去)[/color]
5. 退货,不管你是否已收货\是否已付款系统都允许退货再退货再再退货,这样无限循环的操作,每退货一次关联单号里会加一个(return) 标识,单据审核时系统询问是否“创建分拣单”如创建,系统相应建立一张进仓或者出仓单据。
而在新建立的退货分拣单里的其它信息标签中有“自动创建分拣单”选项,如果选了,无论你审核退货单时是否点“创建分拣单”,系统都为你建立相应的进仓/出仓单。
[color=red](这有点不合实际,如果已经有发票草稿或发票,应先取消发票草稿或发票才允许退货,如果已付款,那退货应该是一个新的业务,否则这种无限循环还真晕)
[/color]
红色部分为需求的讨论。
蓝色部分为需要大家帮助的地方。
[color=blue](什么是连锁库位,以及应用例子[/color])
[color=blue](更好的建议)[/color] -
OpenERP操作使用方法快速入门我也来观火也好啊,中国人喜欢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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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的新功能系统模块的自动更新。
系统模块的自动更新是指成立一个网上的url更新库,系统的功能中有,可以自动连接更新库的,找到本机中已安装模块和版本,对照更新库,给出更新建议,然后按用户的选择自动下载,安装。当然有个库间的依赖关系这个得考虑下怎么处理。 -
需求文档hornerp现在需要多个需求文档以规划hornerp未来的样子。
需求分两种:
1.一种是根据原来的系统的加强功能,或修改功能意见,很具体实在,这种需求比较见效。
2.另一种是你想像中的系统是什么样子的,这种需求见效慢。
2种需求我们都要,并不存在谁好谁坏那个更有用的问题。
希望大家都想想你心目中的系统是什么样的,有时间写的多写出来,能给我是我的荣幸。
谢谢大家,谢谢cctv
(现在第一个想知道是理想中的盘点单是什么样子的?????) -
关于Work Orders Planning,不随Work Orders变化看不明